1. 学生党团关系可凭《录取通知书》自提,或由学院出具体证明后由组织关系所在学院或单位转到学校来。
2. 学院各级党院组织非常健全,每年都有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申请加入党组织。
3. 学院建立三份档案,其中一份在北京市教委备案,学生处一份,学院档案室一份。
4. 学生在有正当理由情况方可以休学,学院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给学生退还部分学费。
5. 考虑部分学生家庭的经济收入,我院采取了不同于其他民办高校按每学年收费方式,对这部分学生采取的是按学期收费,因此学费必须在开学时交齐。
6. 新生入校不办理户口迁移。户口仍留在原籍,待学生参加工作后,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管理规定解决户口迁移问题。